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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更正公告-佛山市禅城区石梁村村内道路沥青改造工程补充及修改
2023-01-09来源:

致各投标人:

现对佛山市禅城区石梁村村内道路沥青改造工程招标文件进行补充及修改,本补充及修改文件》与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招标文件与本通知在同一内容有矛盾或不一致之处,以本通知为准。

一、本工程的招标文件中有关内容补充修改如下:

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法)“2.2.4(3)经济标评分标准:报价得分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分值【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为评标基准价。】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

现修改为:

投标报价得分:M=N-100×(|P-Q|)÷Q×F其中N(分):投标报价权重分值,为20分;P(元):投标文件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投标报价;Q(元):评标基准价;F:偏离扣分分值,当P≥Q,F=0.4;当P<Q,F=0.2。注1:计算值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有效小数,本项最低得分为0分。注2: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报价中,低于招标控制价85%的投标报价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但仍参与评标价的得分计算。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

二、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不变。

三、其它说明

补充及修改是对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规定、补充或修改,是本工程招标文件组成部分,投标人应与招标文件一并阅读,若补充及修改与招标文件在同一内容上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补充及修改内容为准。

补充及修改等均通过中天昊(广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方式发布。一经在中天昊(广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发布,视为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及时登录中天昊(广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招标人(盖章):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石梁村村民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中天昊(广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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